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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骆家辉任志强张欣柳传志董明珠等20人访谈录
  • 评论人:匿名 时间: 2012/4/29 8:23:09 IP:121.77.34.55
  • 一个不爱百姓的执政 做坏事至今逍遥法外 没有被追刑责。 打击新时代 有法不依的“敌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家被偷拆 中国 乔布斯 被 “精神病” 他的老母亲逼死者的人讨公道告状无门 该进的没进 应该定位恐怖罪 有病监定、没病立案, 本人被“精神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侵犯人权、包庇犯罪者、对抗中央多部法规,有案、故意不立案,不按司法程序,被“精神病”拒开监定申请单,还威胁维权人!犯罪者,至今逍遥法外没有被追刑责。 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决不让犯罪者逍遥法外,中央表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网络谣言要处罚,不是谣言无人管.危害社会安定给个交代, 以人为本,为什么畜生能做到. ■ 请求大家看完转发评论:揭晓让这些“权力精神分裂症”无处躲藏...... 一切黑暗险恶的东西,最怕的是阳光,让它伸缩猖獗走到尽头,就会自然而然的原形毕露,自取灭亡! 以人为本,为什么畜生能做到.. ■ (我国刑法有非法拘禁罪,把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达38天,实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而且比一般的非法拘禁有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精神病”侵犯人权 人民法院对民告官案件有案不立,有法不依,违宪、违法、违纪、渎职、失职,法院监察部门不管,上级法院不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包庇、放纵行政违法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对践踏法制的践踏,对人民的犯罪。 被精神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围绕送、诊、治三个环节以及精神障碍的复诊、鉴定和监督、评估等问题作出规定。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构成犯罪的,将被追刑责。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予立案的裁定,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来源:“中国监督维权网” 凤凰新媒体网 中国百姓权益网 南方法制报 【记者】2011年5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一位民众向记者爆料称,上海有关部门把一位一生申请过多项专利,为国家做出卓越科研贡献的专家 被“精神病”关押641天。为了此事记者前往上海调查。 庞学飞,男,汉族,生于1958年,上海发明协会会员。先后发明和研制多项专利技术,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科技报、新民晚报均有报道,曾荣获第二届上海优秀发明奖,并先后被入录《中华知名爱国人士》、《国家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和《世界名人录》。然而,他本来顺利发展的人生轨迹,就在6年前的一天开始彻底改变了。 ■ 家被偷拆艰难维权长路,满腹辛酸苦泪 记者在上海杨浦区见到了这位多次为国家研发出科研成果的专利达人庞先生,记者见到庞先生时感觉他比较焦急,但他见到记者时非常热情。他说,腐败己危及人类道德“见到了记者就像见到希望,自己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样子……” 庞先生的现借住家比较简单,在他家的墙壁上记者看到贴满了全国的法制报材料,看得出他在为自己的维权的道路上下了不少功夫,看了很多与自己案件一样的报道,同时买了不少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书刊。庞先生一边热情招待记者,一边把自己多年来申请过的专利证书和以及成品向记者介绍。当记者聊到他报料的内容的时候,记者看到到泪水从他眼眶流出…… ■ 家被偷拆 告状无门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还大 庞学飞一家原住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1222弄。2003年10月,为配合“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上海市政规划建设,庞学飞的住房被列入了动迁范围。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老母亲在得知住房需要动迁的消息后,积极响应和支持政府的号召,同意动迁。2003年1月—2004年2月,动迁组领导张某一再找庞学飞和他母亲,告之国家的动迁政策是“先安置后拆迁,请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尽快给予安置解决”。庞学飞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庞学飞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至今庞学飞流落天涯、他的老母亲就成了无家可归逼死者的人。)。 ■ 揭露真相要被“精神病”信访门 信访宁可“做势”不愿“做事” 2006年4月起,庞学飞开始无数次向政府信访维权投诉反映自己的遭遇,最高检:久拖不致当事人反复上访将被追责2010-03-23 21:42:00出台,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和领导干部的接访责任,强化上级检察院督查督办责任;要狠抓责任查究制度的落实,对违法办案或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导致当事人反复进京上访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的责任。政府信访流程至今不兑现:信访维权投诉排队一天,接待讲两句话就把你驱赶走了、每次维权投诉接待换工作员人、搞形式、走过场、应付、欺骗投诉举报维权人,维权投诉至今未成,侵略者患“权力分裂症”“治民不治官”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2006年7月,庞学飞向公安局寄了一份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拆迁的法规性文件,结果惹恼了公安局某些官员。2007年 2月 19日我在家里好好的被抓,我国刑法,有罪判刑、无罪释放,公安局某些官员以庞学飞 “散布恐怖信息”罪被抓进杨浦区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先后两次采取哄骗逼、承诺等卑劣手段让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但不让当事人看材料),声称很快就将其释放。但他们却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不释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羁押120余天,直到2007年6月11日。期间,庞学飞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摧残折磨。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从虎口跳进了更加恐怖的万丈深渊, 公安局某些官员不走法律程序以无罪释放的名义就直接强行将庞学飞送进了上海市殷高路2号——上海安康精神病院。庞学飞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个人也没有精神病。在没有经过医疗鉴定,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医生诊断的情况下,被投进了精神病院捆绑逼吃 毒药,捆绑逼吃了二十几天庞学飞大便就出了问题。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样治疗、同样对待,体罚、毒打、挨饿。从此,庞学飞开始了长达526天的非人生活。就这样,庞学飞就成了一个真正的被“精神病人”。由于庞学飞健康身体投进精神病院捆绑逼吃毒药,致使庞学飞身体很快出了问题。眼睛坏了、肠胃坏了、肝脏坏了,家没了、房子没了、尊严也没了。在庞学飞的强烈维权要求下,2008年11月26日,在医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庞学飞没病的情况下,上海安康公安精神病院恳求庞学飞缴纳2453.10元的伙食费,终于将他放了出来。 据庞学飞介绍讨公道,官场腐败己危及人类道德,腐败已经深入到当官者的骨髓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侵犯人权、包庇犯罪者、对抗中央多部法规,有案、故意不立案,不按司法程序,被“精神病” 拒开监定申请单,还威胁 维权人!犯罪者,至今逍遥法外 没有被追刑责。动迁把他搞的家破人亡,使他失去了老婆、女儿、亲戚、朋友害怕被公安局威胁离得他远远的。他一直热爱的发明创造也无法继续,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我的科研专利项目很多,中国结香皂,电脑键盘自动消毒装置,在单位的科技项目有抽低网络,铝合金床架,节省空间创新洗衣机,灭菌按摩床,m薯奶粉发明特点:让你各种病症预防有健康显著等发明;曾多次参加国家大型研讨会,可是动迁却把我推进了无底的深渊。 中国共产党宣言: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希望能够通过媒体大众找到此事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被精神病”辩白,的官员解决途径,让他的冤屈得以赔偿平反” 让他继续新发明创造。希望上级领导尽快核实此案...... “权力精神分裂症”发病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制造者! ■ 内容稿件是真实的 一点没有虚假 我可以承诺负责. 法制国家, 何时何地把法袍还给人民 ■ 维权人 庞学飞: 现借住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790号508 邮编:200090 手机:1302016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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