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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先锋人物-白云峰
发布时间:2010/6/1  阅读次数:3930  字体大小: 【】 【】【

白云峰

白云峰,男,32岁。中国博奇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2007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7年度时尚先生获奖者。 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
    

           白云峰,男,32岁。中国博奇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2007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7年度时尚先生获奖者。
  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995年6月至1996年3月在北京热电厂工作时,白云峰同志曾担任团委书记职务,多次组织青年突击队参与电厂生产工作,为一个具有50年历史的电厂“创一流”作出了积极贡献。任职期间,白云峰同志利用大学所学习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自行根据企业实际工作情况研发了“华北电力系统青年共青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创造性地在全国电力行业青年共青团工作系统推行量化和信息系统管理,使企业共青团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工作一部分,该系统获得当年国家电力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华北电力系统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7年,白云峰同志在夏季酷暑期间组织青年突击队参与锅炉抢修工作,三班倒带伤坚持工作,带领整个队伍比预定工期提前30天完成任务,为保证北京地区夏季高峰用电做出了突出贡献。白云峰同志亲自参与建设的电气运行车间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和“华北电力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1999年,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成立,成为当时唯一一家非电力行业发电公司,并迅速成为电力行业知名企业。创造了人均产值、人均可控发电容量、发电机组建设造价和工期几项全国第一。白云峰同志在国华电力本部工作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公司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选为神华集团第一届党代会代表。
  2002年,白云峰同志参与国家重点工程云南滇东8台60万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克服“非典”等实际困难,独立开展工作,创造性地提出在电厂初步设计尚未完成时开始给锅炉主体打桩基基础的建设思路,获得专家论证认可后,有效节省了工期,使得滇东项目第一台机组于2006年2月投产,工期提前4个月,创下全国21个月建设60万火力发电机组的记录。有效缓解了云南省因为水电火电比例失调带来的季节性用电困难,并为云南省完成西电东送重点工程的政治任务作出积极贡献。该项目实现一年之内投产三台机组,当年为曲靖市纳税1.2亿元人民币。白云峰同志由于成绩突出,获得曲靖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市民”称号,并获得曲靖市金钥匙。
2003年10月,白云峰同志加入于2002年6月成立于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的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快速完成了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向非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观念和思想上的转变,凭借敏锐的市场意识和丰富的管理、技术经验,当年组建了一只强有力的市场营销队伍,2004年完成市场合同20亿元人民币,一举使得博奇公司进入全国行业三甲,引起电力行业和环保行业的高度关注,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3月,白云峰同志就任博奇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任总裁。当年,带领全公司完成市场销售业绩23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当年脱硫市场占有率达到17.8%,是行业市场前十名公司平均的2.3倍,在全国一百多家脱硫公司中遥居第一。当年实现收入13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1.35亿元人民币,当年为北京市实现利税1612万元,公司当年以60%的速度跳跃式发展。
截止2006年底,北京博奇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五年间共计完成销售收入59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累计9亿元,共计上缴北京市各项税金3580万元,共为国家利税7793万元。拥有火力发电脱硫机组合同容量数3199万千瓦,投运1126万千瓦,每年为国家减排二氧化硫44万吨,如果全部投产,还将每年为国家二氧化硫减排增加131万吨,在企业创造良好经济利益的同时,为首都和祖国的蓝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承担了强烈的社会责任。
做为领军人物,白云峰同志率领优秀的博奇团队,经历严格的审查、做足充分的准备,2007年8月8日,博奇公司成为世界范围内第一家被东京证券交易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即直接登陆东证主板的非日本公司,也是中国公司第一次在东证主板上市。博奇公司立足本土、开拓海外,已经成为具有工程设计、设备成套、施工、安装、调试、售后等专业服务能力的大型环保解决方案公司之一,并致力于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环保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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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人:[匿名] 时间: [2011/4/5 10:24:35] IP:[220.181.149.24*]
  • ■ 地震不可怕 海啸不可怕 核电机组爆炸 火灾 泄漏 辐射不可怕 ● 可怕的是中国特色 真相 拆迁:把正常人安置精神病院 摧残 ■ 上海拆迁:摧残 一个爱国当代发明家 ■“民告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威胁 维权人 [11] 来源:中国百姓权益网民生热线栏目网站作者:13020163877 [字体:[大中小] ★ 庞学飞,男,汉族,生于1958年,上海发明协会会员。先后发明和研制多项专利技术,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科技报、新民晚报均有报道,曾荣获第届上海优秀发明奖,并先后入录中华知名爱国人士和《国家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和《世界名人录》。然而,本已顺利发展的人生轨迹,就在6年前的一天开始彻底改变了。 ● 拆迁 不安置 无处存身 ★ 庞学飞一家原住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1222弄,2003年10月,为配合“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市政规划建设,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母亲积极响应和支持政府的号召,同意动迁。2003年11月—2004年2月,动迁组领导张某一再 找庞学飞和他母亲,告之国家的政策是先安置后搬迁,请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尽快给安置解决。庞学飞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 2004年3月11日,下午一点,庞学飞回到昆明路的家。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赖以蜗居的家已经被拆除了,而庞学飞和他母亲一直还没等到安置的通知。 庞学飞开始找动迁组领导。3月15日,领导张某说,居住安置把庞家漏掉了,并写了条子让庞去找许姓领导,许姓领导让找拆公司,拆公司让找政府拆科。就这样庞学飞和他母亲就成了一双皮球,被各部门踢来踢去,期间先后两次被110拦阻、问话。4月4日,领导张某仍要庞学飞和他母亲相信党、相信政府,会给你们妥善安置。并哄骗二人按他写好的委托书照抄一遍交给他,然后妄称房子很快安置,让二人回去等通知。(6年过去了,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老母,至今也没有等到安置的通知。)无奈之下,庞学飞和他母亲于2005年9月向杨浦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决心通过法律讨回应得的房子。可恨的是,杨浦区法院包庇拆官员,欺诈百姓,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然后,庞学飞分别向二中院和上海高院进行申诉,但一直未得到支持,庞学飞和他的老母亲真正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 反映问题未果,莫名其妙被抓 2006年4月,庞学飞开始多次向政府反映自己的遭遇,由于此类问题过多,政府接待人员反映麻痹,一再采取踢皮球的办法搪塞。2006年7月,庞学飞向公局寄了一份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拆的法规性文件,结果惹恼了某些官员。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庞学飞以“散布恐怖信息”罪被抓进杨浦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先后两次采取哄骗、承诺等卑劣手段让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但不让当事人看材料),声称很快就将其释放。但他们却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不释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羁押120余天,直到2007年6月11日。期间,庞学飞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折磨。 ● 走出看守所 押进精神病院 安置 摧残 迫害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想到,自己从虎口跳进了更加恐怖的万丈深渊—公以无罪释放的名义强行将庞学飞送进了上海市殷高路2号-(捆绑 逼吃 毒药 摧残 折磨 迫害!)–上海安康精神病院。 庞学飞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个人也没有精神病。在没有经过医疗鉴定,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医生诊断的情况下,被投进了精神病院,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样治疗、同样对待,体罚、毒打、挨饿。从此,庞学飞开始了长达526天的非人生活。就这样,庞学飞成了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由于庞学飞本身没有病,而每天接受精神病人的药物治疗,致使庞学飞身体很快出了问题。眼睛坏了、肠胃坏了、肝脏坏了,家没了、房子没了、尊严也没了。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2008年11月26日,在庞学飞的强烈要求下,在医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庞学飞没病的情况下,公机关要求庞学飞缴纳2453.10元的伙食费,终于将他放了出来。 ● 无数次诉求法院不立案 无奈走向慢慢维权路 庞学飞虽然自由了,但两年多的非法监禁,给他带来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灾难和损失。他要维权,他要公正合理的结论,他要寻找法律正义,他更要将违法警的丑行恶行大白于天下。2009年8月6日,庞学飞向杨浦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附带赔偿诉求,但杨浦区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从2009年8月28日到10月29日,庞学飞先后9次找杨浦区法院分管的赵法官协商,赵法官只有一句话:法院不管。庞学飞多次向二中院反映,得到同杨浦区法院一样的结论。2010年5月12日,庞学飞向上海高院提交诉状,高院给了明确的回复,指定杨浦区法院处理,可是杨浦区法院至今没有回复,也没有立案。 ● 法院“无恶不作”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 2010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通风报信给违法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庞学飞精神病任何证明、证据理由丧尽天良,编造 庞学飞有精神病。★ 1年多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至今 不立案、不裁定回复,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权压法”得“权力分裂症”“无恶不作”说 “民告官”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威胁维权人…★ 2011年1月5日下午1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来公安机关资料 不理我的对待.蛮横 象狠侵犯我合法维权权益…谁来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因违法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 我国刑法有非法拘禁罪, 把一个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达38天,实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而且比一般的非法拘禁有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防”以权压法” ★ 最高人民法院:让“民告官”告状有门明确受案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民告官” ★ 法院 温声提示 庞学飞 符合 维权 条件 1. 让打赢官司具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维权 2. 让 确实有错误的 裁判依法 及时得到 纠正 3. 让 经济确有困难 的 群众打得起 官事 4. 让 有理 有据 的 当事人 打得赢 官事。 ★ 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超越法律的权力…… ★ 人民法院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人民法院不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公理何在? ★ 我爸不是李刚 崭头 砍头寻清官明察回音…讨个公道 要个说法…让人民生活得更有有损人格尊严 表态 ■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富裕的! ■“豺狼当道”不实事求是 有法不作为【吃惊!!!】 全是空话啊,靠什么做到,谁来监督 看不见的法律人人平等 摸不着得人民的尊严 到处放庇立碑访 愚弄民众 骗民众 ■ ■以人为本 为什么畜生能做到?? ■ ■反腐,全世界在行动 反腐是全人类民众的责任 ■打倒恶官定制度不执行 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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