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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物-宫学斌
发布时间:2010/5/24  阅读次数:3756  字体大小: 【】 【】【

宫学斌:发展绿色创汇农业 富裕中国农民

宫学斌,男,汉族,1937年8月生,山东莱阳人,中共党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从1982年起,先后获得烟台市劳动模范、山东省劳动模范、

  

  

  

       宫学斌,男,汉族,1937年8月生,山东莱阳人,中共党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从1982年起,先后获得“烟台市劳动模范”、“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优秀厂长(经理)”、“中国食品工业20大杰出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2000年度,并获“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宫学斌同志在1958年4月进莱阳县橡胶厂当工人;1963年3月任本村主管会计、党支部副书记;1972年5月任莱阳县龙旺庄镇砖瓦场主管会计;1975年12月任莱阳县龙旺庄镇砖瓦场党支部书记、场长;1986年9月任莱阳市果菜保鲜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1993年6月至今任现职。
  
       宫学斌同志于1975年接管濒临倒闭的莱阳县龙旺庄镇砖瓦场,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当年扭亏为盈。1986年转产,创办了莱阳市果菜保鲜总公司。从此,公司目光瞄准国际市场,大力发展食品加工这一朝阳产业。1989年10月,与美商合资成立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烟台新味食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烟台商都料理食品有限公司”)。1996年3月,公司组建为国家级企业集团。近二十年来,宫学斌运筹帷幄,抓住机遇,不断与国际标准接轨,企业发展迅速。目前,龙大集团下辖26家合资和全资子公司,有员工21000人,总资产20亿元。集食品、木器、包装等多种产业为一体,成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重要的速冻食品生产出口基地。加工的各种保鲜果蔬、冷冻蔬菜、调理食品、FD(真空冷冻干燥)制品、水产品、粮油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等系列食品400多个品种,畅销日本、韩国、新加坡、俄罗斯、美国等国家。“LONG DA(龙大)”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龙大品牌被认定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龙大集团先后获得“中国企业1000大”、“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食品工业百强”等荣誉。2005年,共完成销售收入26.02亿元,出口创汇1.6亿美元,实现利税1.73亿元。
  
       宫学斌同志几十年如一日,视事业为生命,视企业为自己的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始终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走共同致富的路子。他常说:“我是一个农民,就要为农民多办事,办实事。我没有别的追求,为了龙大能给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活着干,死了算。”他本着“发展绿色创汇农业,让绿色升值,让绿色富民”这一经营理念,以“挣外国人的钱,富裕中国农民”为己任,以蔬菜加工出口为链条,把分散的原料生产和大市场有机地连结起来,形成了龙头带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加工、加工带农户的龙型产业体系,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成功道路,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尤其是近几年来,面对国际市场上凸现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沉着应对,果断决策,在一次次“破壁”中迅速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同时,他在企业经营中全力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建立了山东省内大型的包装厂;与世界家具零售商业巨头宜家公司合作,把木器加工业作为龙大的第二大产业来发展、培植;在国内设立了35个办事处,在日本东京,美国纽约、洛杉矶以及南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驱动“亚洲市场、欧美市场、国内市场”三驾马车,构架起了全球化营销的格局。
  
       龙大集团的稳步发展,不仅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龙大先后从国外引进30多个蔬菜新品种和相关种植技术,全部成功地进行了繁育推广,促进了农业品种改良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企业的迅速壮大也帮助广大农民找到了致富门路。龙大目前的产业链延伸到全国10个省区的70多个县市,带动从事种植、运输、加工的农村劳动力达40—50万人。同时,公司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周边服务业的迅速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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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人:[匿名] 时间: [2011/4/5 10:26:34] IP:[220.181.149.24*]
  • ● 可怕的是中国特色 真相 拆迁:把正常人安置精神病院 摧残 ■ 上海拆迁:摧残 一个爱国当代发明家 ■“民告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威胁 维权人 [11] 来源:中国百姓权益网民生热线栏目网站作者:13020163877 [字体:[大中小] ★ 庞学飞,男,汉族,生于1958年,上海发明协会会员。先后发明和研制多项专利技术,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科技报、新民晚报均有报道,曾荣获第届上海优秀发明奖,并先后入录中华知名爱国人士和《国家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和《世界名人录》。然而,本已顺利发展的人生轨迹,就在6年前的一天开始彻底改变了。 ● 拆迁 不安置 无处存身 ★ 庞学飞一家原住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1222弄,2003年10月,为配合“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市政规划建设,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母亲积极响应和支持政府的号召,同意动迁。2003年11月—2004年2月,动迁组领导张某一再 找庞学飞和他母亲,告之国家的政策是先安置后搬迁,请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尽快给安置解决。庞学飞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 2004年3月11日,下午一点,庞学飞回到昆明路的家。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赖以蜗居的家已经被拆除了,而庞学飞和他母亲一直还没等到安置的通知。 庞学飞开始找动迁组领导。3月15日,领导张某说,居住安置把庞家漏掉了,并写了条子让庞去找许姓领导,许姓领导让找拆公司,拆公司让找政府拆科。就这样庞学飞和他母亲就成了一双皮球,被各部门踢来踢去,期间先后两次被110拦阻、问话。4月4日,领导张某仍要庞学飞和他母亲相信党、相信政府,会给你们妥善安置。并哄骗二人按他写好的委托书照抄一遍交给他,然后妄称房子很快安置,让二人回去等通知。(6年过去了,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老母,至今也没有等到安置的通知。)无奈之下,庞学飞和他母亲于2005年9月向杨浦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决心通过法律讨回应得的房子。可恨的是,杨浦区法院包庇拆官员,欺诈百姓,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然后,庞学飞分别向二中院和上海高院进行申诉,但一直未得到支持,庞学飞和他的老母亲真正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 反映问题未果,莫名其妙被抓 2006年4月,庞学飞开始多次向政府反映自己的遭遇,由于此类问题过多,政府接待人员反映麻痹,一再采取踢皮球的办法搪塞。2006年7月,庞学飞向公局寄了一份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拆的法规性文件,结果惹恼了某些官员。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庞学飞以“散布恐怖信息”罪被抓进杨浦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先后两次采取哄骗、承诺等卑劣手段让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但不让当事人看材料),声称很快就将其释放。但他们却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不释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羁押120余天,直到2007年6月11日。期间,庞学飞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折磨。 ● 走出看守所 押进精神病院 安置 摧残 迫害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想到,自己从虎口跳进了更加恐怖的万丈深渊—公以无罪释放的名义强行将庞学飞送进了上海市殷高路2号-(捆绑 逼吃 毒药 摧残 折磨 迫害!)–上海安康精神病院。 庞学飞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个人也没有精神病。在没有经过医疗鉴定,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医生诊断的情况下,被投进了精神病院,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样治疗、同样对待,体罚、毒打、挨饿。从此,庞学飞开始了长达526天的非人生活。就这样,庞学飞成了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由于庞学飞本身没有病,而每天接受精神病人的药物治疗,致使庞学飞身体很快出了问题。眼睛坏了、肠胃坏了、肝脏坏了,家没了、房子没了、尊严也没了。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2008年11月26日,在庞学飞的强烈要求下,在医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庞学飞没病的情况下,公机关要求庞学飞缴纳2453.10元的伙食费,终于将他放了出来。 ● 无数次诉求法院不立案 无奈走向慢慢维权路 庞学飞虽然自由了,但两年多的非法监禁,给他带来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灾难和损失。他要维权,他要公正合理的结论,他要寻找法律正义,他更要将违法警的丑行恶行大白于天下。2009年8月6日,庞学飞向杨浦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附带赔偿诉求,但杨浦区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从2009年8月28日到10月29日,庞学飞先后9次找杨浦区法院分管的赵法官协商,赵法官只有一句话:法院不管。庞学飞多次向二中院反映,得到同杨浦区法院一样的结论。2010年5月12日,庞学飞向上海高院提交诉状,高院给了明确的回复,指定杨浦区法院处理,可是杨浦区法院至今没有回复,也没有立案。 ● 法院“无恶不作”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 2010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通风报信给违法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庞学飞精神病任何证明、证据理由丧尽天良,编造 庞学飞有精神病。★ 1年多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至今 不立案、不裁定回复,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权压法”得“权力分裂症”“无恶不作”说 “民告官”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威胁维权人…★ 2011年1月5日下午1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来公安机关资料 不理我的对待.蛮横 象狠侵犯我合法维权权益…谁来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因违法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 我国刑法有非法拘禁罪, 把一个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达38天,实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而且比一般的非法拘禁有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防”以权压法” ★ 最高人民法院:让“民告官”告状有门明确受案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民告官” ★ 法院 温声提示 庞学飞 符合 维权 条件 1. 让打赢官司具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维权 2. 让 确实有错误的 裁判依法 及时得到 纠正 3. 让 经济确有困难 的 群众打得起 官事 4. 让 有理 有据 的 当事人 打得赢 官事。 ★ 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超越法律的权力…… ★ 人民法院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人民法院不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公理何在? ★ 我爸不是李刚 崭头 砍头寻清官明察回音…讨个公道 要个说法…让人民生活得更有有损人格尊严 表态 ■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富裕的! ■“豺狼当道”不实事求是 有法不作为【吃惊!!!】 全是空话啊,靠什么做到,谁来监督 看不见的法律人人平等 摸不着得人民的尊严 到处放庇立碑访 愚弄民众 骗民众 ■ ■以人为本 为什么畜生能做到?? ■ ■反腐,全世界在行动 反腐是全人类民众的责任 ■打倒恶官定制度不执行 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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