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
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作品《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出版后被渭南市文化稽查队全部没收,当地新闻部门和警方曾多次找出版方交涉。(新京报)
伊春警察扣留记者,局长自称“粗人”,此事就算这么粗粗地过去了,如今
渭南警方乔装成便衣以人口普查为名跨省抓作家,也是这么粗粗地来粗粗地去,你看动作,“他们冲上去擒住谢朝平,并戴上手铐”,何等勇猛利索,像抓负隅顽抗地黑社会头目似的。对于一个写纪实文学的55岁作家,真没必要这等粗俗与勇猛,更没必要乔装打扮成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你只可到门口,大喊一声,谢朝平给我滚回来,自个儿戴上手拷。他谢朝平没有天大的胆,必定哆哆嗦嗦照办;有天大胆的人不必花三年时间辛辛苦苦地写一本纪实的书,三个月就足够了,七拼八凑生拉硬套,何其简单。就是因为他胆小,要追求事实,尽可能不与法律低触,尽可能促进社会发展,可胆子再小,处理再小心,还是逃不过咱们
渭南警方一冲一擒一戴的粗粗几个动作,最后失去了人生自由。
“出版单位无权擅自出版增刊”,错在出版单位,按道理负责任的是出版单位,采取法律措施也应该从出版单位下手。可谁都知道,书是谢朝平写的,是谢朝平写了当地的什么东西,因此,最解恨方式的还是对谢朝平动手。这就是咱们国家目前的执法方式,法的天平不是立在社会的公平上,而是藏在执法者与利益攸关者的手上,这样,公器私用就成了常态。
一个社会的公平与否,人民对政府的满意与否,执法队伍本身的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执法机构成为政府利益或部分人利益而不是社会利益的执行者,公民对执法机构也就失去仰仗,那这样的执法机构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没有群众基础的执法机构靠的就不是法律的权威,而是黑社会性质的野蛮了。就像粗人局长,他做了粗事,亵渎了法律,可他局长照当。执法者不因言因行获罪或受处罚,而普通公民却要谨慎言行,甚至不敢言行,这还能称为公平的社会吗?一个社会是否公平,应由社会的绝大数人来认可,而不是报纸的一篇歌颂报道,或电视台的一个自慰节目。在我国,反映民生疾苦的新闻报道已如凤毛麟角,电视与报纸沉醉在屏蔽真实歌颂功德的幻境中。这一切,对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对目前写文弄字的人来讲,从事批评已经有太多的风险,而这风险恰恰不是作者本身的生活生存的风险,却是受批评者的强势反击所产生的风险。如此下去,谁还敢言,谁还敢说?不敢言,不敢说,则已经脱离社会主义的初衷。是谁在破坏社会主义呢,我就不必再说了。文/周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