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换教材虽情非得已但体制弊端也需反思
- 发布时间:2010/9/5 阅读次数:2470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近期,安徽阜阳、宿州、蚌埠、淮南、滁州等5市26个县临时更换初中英语教材一事,被闹得沸沸扬扬,人们除了关注学生和老师能否很快适应新教材之外,更多恐怕还是在探讨造成此次临时更换教材版本的深层次原因。
就目前媒体披露的消息看,安徽省此次在开学前几天临时更换教材,在程序上应该没有多少问题:
一方面,在教材采购程序上无疑是合法的。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因为安徽只有新华发行集团一家具有相关资质,无法满足《政府采购法》关于公开竞标的必要条件,即该法“‘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之规定,而选择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目前国内也有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江苏、甘肃、吉林、江西、广西等省(区),也是采用该采购方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另一方面,更换教材实属情非得已。安徽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于8月12日即联合向安徽省选用教材的各出版单位致函,要求他们向政府采购中标人及时供货,并明确表示如在8月18日前不能提供,安徽省将不再使用相关教材。而没有“总发行资格”的北京市仁爱研究所因为申请“安徽教材总发行权”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不愿意继续向安徽阜阳等五市供应初中英语教材,安徽教育厅只得启动紧急预案,临时决定更换教材版本。目前,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四个市选用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蚌埠市选用的是译林出版社版本。
就此次临时更换初中英语版本,对初中二、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及授课老师,应该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作为基础教育的初中阶段,其影响也不应该被过分放大。安徽省教育厅为顺利实现教学过渡衔接,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已于9月3日开始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培训,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新版教材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次临时更换教材,直接原因虽系出版方不配合,教育部门情非得已,但却反映出中国教科书采购环节依然存在着相当严重的体制弊端:
首先,教育部门、政府采购中标人、选用教材出版单位三方权责不清,教育部门对相关方的约束力不强。此次教材临时更换,目前虽然明确责任应该由出版方承担,但对于造成如此重大影响的责任方,教育部门是否对其制定过相应的处罚机制?政府采购中标人在这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因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学科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起始年级进行,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那么,教材出版单位在供应该起始年级教材的同时,就应理所当然按照这一供应模式,承担该年级至毕业的所有教材供应。
因此,政府机关有必要增强契约观念。
其次,发行费用过高,挤占了教育经费。目前通过安徽新华传媒公司发行教材,需要定价28%的发行费用,这显然是过高了,虽然该公司有2%的让利,但这个比例依然过高,这必然要挤占本不宽裕的教育经费。有关部门应该科学测算一下发行成本,才有可能和发行单位进行公平、公正的谈判。
再次,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资质没必要定得那么高。目前国家对此设置的门槛过高,导致安徽及其他多省(区)竟找不到三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教育部门也就只得采用单一来源等缺乏竞争的采购方式。
此次安徽五市临时更换初中英语教材所造成的影响,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对当前体制的反思,以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