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浙江的一名从事贸易的女商人,经过“朋友圈”介绍认识陆有坚(广州市聚鼎公司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健)兜售佛山商业酒店式公寓。并声称可以以租代售,投资分红模式。在开发商(越隆轩房产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房屋管理局以及聚鼎公司三方“配合”下,我和四楼业主陷入合同陷阱,在诱叠加叠鸳鸯合同,通过债权转让模式,设置虚拟贷款交易。在我们几十个业主支付首期房款之后,在佛山市国土房管局火速办出房产证的“配合”下,他们上演了一出“瞒天过海,双重夹击”的模式,合同设置我们无条件同意以房权抵押来供需酒店式公寓,结果,在设置贷款种类中,以高息之后免除2个月利息,将贷款金额进入提前设置收款人(聚鼎公司股东之一),形成债权侵吞房权的联盟,一纸合同,我与四楼业主无形承担数十万的债务(其实我们可以分期付款,或从银行贷款完成,但是他们回避这样的做法,明显存在金融诈骗,兜售虚假酒店投资项目的嫌疑。奇怪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佛山市人民法院向我和四楼业主发放法院传票,内容大致为:由于拖欠贷款,被小额贷款公司(聚鼎公司关联公司)起诉,若不按期还款,将面临拍卖房产的可能(也有资不抵债的可能)。令人匪夷所思,聚鼎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却成功帮我们房本做了他权抵押的手续(事先我们并不知情),那么一纸合同折射出越隆轩房产开发公司、广州聚鼎公司勾结的内幕,恶意侵吞业主总投资金额(加上房产价值)大约1008万,金额之大,影响之大,令人咋舌。我们不明白:佛山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未经业主签字怎么也会同意抵押呢?金融投资产品虚假发布,又骗广大投资者上“贼船”,如此错漏百出的房产骗局,却不能引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感冒”。数十名业主在越隆轩酒店公寓门口打起横幅——还我血汗钱!却遭到人民警察的“维稳”行动。
我和四楼业主维权受阻,贷款公司传票连连,让我们陷入两难境地。我们的维权行动,在日益完善的法治社会大环境下,却没有引起关注,相反佛山市人民法的传票,竟多次传唤我和业主上庭,我和业主不服,四处维权,状告:广州市聚鼎有限公司,明显存在金融诈骗,并勾结越隆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置房屋项目,蒙骗广大投资者;再告越隆轩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将房产证发证权益,以利益输送,拱手让给聚鼎公司;不知佛山市国土局火速办证,是否为以上两者提供金融诈骗的条件?我呼吁广大投资者以及房产协会,多关注此事,它是社会一个个案,以点带面,不知能否折射出有关单位是否存在利益共同体、鱼肉投资者的血汗钱的可能?我们跪求人民政府考虑民生、剔除蛀虫,帮助我们维权到底!相信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此事,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