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国法 村委书记武传中
任意支配买卖上千亩良田
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撰稿/ 程 敏 马 军 发自山东
中国正义反腐网山东站讯:笔者接到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武家洼村村民反映,村委书记武传中利用国家的“延包政策”将全村村民手中强制的收回土地,武传中非法倒卖土地问题,笔者第一时间随即赶赴现场,展开深入调查采访。耕地是国家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农民世世代代耕耘了几千年,经历了无数次天灾祸,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村民说:“耕地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沂水镇武家洼村千亩良田被倒卖 马 军/摄影
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上忧心如焚,掷地有声说:“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保护耕地,最紧要的是保护基本农田。但存方寸田,留与子孙耕”。
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武家洼村,村委书记武传中利用国家的延包政策将全村的土地收回,再作价卖给村民,留下剩余的一部分土地,不是卖,就是转租给他人,自己当上了“地主”。

“地主”武传中霸占倒卖良田给企业没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马 军/摄影
案情 概述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武家洼村实有耕地3375亩(不含1984年先期承包下去的绿荒地),人口3076人。2000年秋,武传中借执行延包政策,将所有耕地收归集体,擅自规定每村民上缴150元后才能分到0.6亩耕地,当年有2679人上缴了150元,各分到0.6亩耕地,320位65岁以上老人以免除义务工为由,每人只分到0.3亩,还有77人因一时缴不上150元,一分地也没有得到(后期有再去缴的,可是他们说缴晚了,然后把钱丢在地上)。总计延包到户的耕地实为1725.4亩,至今尚有1600多亩未作延包。
武传中利用职权,把未作延包的土地变卖,其敛财,变卖的主要情况有:
A、薛家庄家后97亩,拍卖期10年,每亩前期150元后期100元;
B、分两次将130亩基本农田,按3万元一亩卖给一私人企业建厂房;
C、将130余亩良田以每亩1-2万元竞标拍卖成宅基地给外地人员和本村人员;
D、以发展葡萄园为由,卖耕地260余亩,每亩160-180元,期限30年,一次付清;
E、淹子沟西375亩,除7户落实延包政策分到10亩外,其余以每亩150-160卖给村干部和其关系户;
F、其他如上峪100亩,原北岭等两处果园计170亩,河套60亩.炸药库周围及桃园190亩。
村前原菜地60亩,都以不同价格予以变卖。
以上卖地款共计1000余万元,从未公布收支情况,而村里公益事业所有用款均由农民负担,4年来乱集资100多万元。
村委书记武传中利用国家的土地延包政策,把村民的土地收为己有,再作价卖给村民,不交钱者不给土地。
中共山东省委文件、鲁发[2003]17号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小康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规范,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完善,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至今没有按规定落实土地承包延长30年的政策;有的频繁调整土地,高价发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有的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等等;由此造成了土地纠纷和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以上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民的土地延包30年不变的政策是对农民有好处的,但也指出了所发生的问题。
对于省
里的文件精神,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武家洼村村委书记武传中又是怎么做的呢?



县政府颁发给村民承包土地证有效期30年,当“地主”武传中在承包土地证有效期内霸占收回村民承包土地,又对抗政府颁发承包土地证,村民手中承包土地证变成“废证”
2000年秋,武传中借执行延包政策,将所有耕地收归集体,规定每村民上缴150元后才能分到0.6亩耕地,当年有2679人上缴了150元,各分到0.6亩耕地,320口65岁以上老人以免除义务工为由,每人只分到0.3亩,还有77人因缴不上150元一分地也没有得到,后一些没有交钱的陆续交上了,拿到了每人0.6亩的土地,截止到现在发稿时7年了尚有三户11口人因没有交上买地款没有得到一分土地,1600亩良田不作延包划为己有,任意买卖出租,非法收入1000多万元。
在武传中卖给村民的土地1725.4亩违规收入40多万元,但还剩有土地1600多亩,武传中就用手中的权力,把村民应得的1600亩土地,做成了自己的生意。
2000年至2003年,武传中在可耕土地上划出宅基地70多户,以每户1.2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收入100多万元。

照片中店面房屋大部分是“地主”村委书记武传中家的 马 军/摄影
和谐社会 惊现“地主”
2001年1月武传中将村南的部分土地进行对外承包,其中外来人员孔凡根、牛纪卫等六户也承包了部分土地,承包土地的人员还在其承包土地上以建看护房为由超面积建造房屋,其中武传全建苗圃看护房占地300平方,王成福建菜园看护房占地128.5平方,牛纪卫见兔舍和看护房215平方,王成富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25平方,于松礼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86平方,武传军养殖用地1046平方,其中看护房占地99平方,武民兴建菜园看护房占地126.7平方,武传国建苗圃看护房占地186平方等,这些占地户都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而村委书记武传中坐地收租当上了“地主”。
少报多占 40多亩良田人间蒸发
2003年,大地玉米制品有限公司因扩建两次征用武家洼村土地第一次占地47亩,2003年8月又再次征用87亩,实际用地130余亩,而报上级及土管部门的材料是用地87亩,近50亩土地人间蒸发了,该宗地土地补偿费是每年650.00元/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传中的行为依法应从重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基本农田的。我不知道市土管局上面的两条行政处罚决定是属于从重处罚吗?
因为武传中强行霸占村民土地,从中倒卖和转租行为有两种,一、作为村支书,应是懂土地法的,既然是违法行为,他是知法犯法,就像警察买卖毒品一样,也是知法犯法,为何至今未得到处理?村民多少都懂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给个明白说法。
村书记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和同意明显违法,虽然国家早已申令不得买卖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但国家的政策何时才能落实下?村务公开是国家多早就出台的政策啊,可至今该村都没有实行过,真是山高皇帝远啊!
村民穷,村官富,面对这些腐败的恶霸村官,村民们只有依靠党和政府替他们作主,村民代表最后说:“村级组织是国家的最基层单位,是国家的基础和命脉,如果我们这里严重违法的问题不能得以解决,还怎么去谈发展和社会和谐”?
将对事态的进展情况,《中国正义反腐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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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镇武家洼村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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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镇武家洼村村民证明书等等

“地主”武传中霸占从村民那里收回承包土地后又变倒卖给村民收款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