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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违章建筑在监管下拔地而起
发布时间:2012/6/11  阅读次数:1484  字体大小: 【】 【】【


     审批建筑高度不超过17米,层数为5层的大楼,最终建成高度近60米,层数为18层的违章建筑大楼。
  最近,路过福建福清市龙田镇主街的人们不难发现,一座18层高的“龙昇大厦”拔地而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龙昇大厦竟然是座拔苗助长的违法建筑物。政府部门虽已开出违章建筑停建通知书,该大楼仍顺利建成18层的高楼,难道政府部门开出的违章建筑停建通知书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当地成了一张白纸?
  近年来,针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大量清理工作,福建省福清市委市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违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巡查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狠刹违法抢建之风。2011年7月,福清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各镇街干部制止违法建设实行责任追究量化评分管理的实施细则》。福清市政府为了狠刹违法抢建之风,已是费尽心机。

“先上车、后买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地群众曾不断向福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2010年10月,龙昇大厦已建到第八层,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发出龙建(2010)停字第24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业主始终置之不理,违建的高楼不但没有停建,反而越建越高。随着百姓的不断举报,2011年2月13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派员到现场勘测并开具违章建筑的停建通知书,此时该大楼已建到第16层。政府部门已二次开出违章建筑停建通知书,时至今日,该大楼仍顺利建成18层的高楼,可见政府部门开出的违章建筑停建通知书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当地已成一张白纸。    
  据了解,龙昇大厦占地面积约3亩,是由原来的供销社、医药公司、农业银行等三宗固定资产组成,2003年5月由福清市龙田镇前坑村后斗厝自然村张蔡平通过公开竞标竞得该用地及地面物,后经福清市建设局审批,房产证变更为张蔡平;2008年10月经福清市国土局变更为张蔡平的土地证,地类为商业。由于原旧楼被认定为D级危房,2008年初,业主曾向政府部门提出旧房改造申请。
  2008年7月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一三四)号文件提出三点要求:鉴于该处旧房系供销社等国有单位改制时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出让,会议同意在符合龙田镇总体规划和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待上述已确权发证房屋整合变更至同一业主名下后,同意批准其旧房改建申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旧房改造手续;鉴于该地段属龙田镇区中心地带,不宜建设大体量建设,应对建筑层数、体量、外立面和道路红线退距严格控制,具体规划指标由市规划局负责把关。业主应严格按照要求实施,不得超高超面积建设;改造后房屋不能作为房地产开发,不能作为企业员工集资房,不能分割分户发证。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2009年7月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审批内容及总平面图,龙昇大厦由两部分联体组成,沿福清市第二医院方向建筑以申请人张蔡平(个人住宅)审批,建筑占地425平方米,五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7米,建筑面积为1977平方米;沿馨园酒店方向建筑以申请人藤山富雄(个人住宅)审批,用地面积688.5平方米,建筑占地563平方米,四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7米,总建筑面积为1970平方米,另地下室563平方米。
  目前,龙昇大厦主体已竣工并已完成外墙装修,主体为18层建筑,总建筑占地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监管是无能为力还是推脱责任


  龙昇大厦的行为显然已严重违法,而更让人惊奇的是,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但没有得到立即制止,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无人监管。为此,记者走访了福清市政府的有关部门。
  福清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他们只负责土地审批,监管应由建设部门负责。
  福清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有关人士则说,龙昇大厦的建设应该由龙田镇政府负责。
  福清市规划局介绍说,龙昇大厦未按审批要求建设,存在超面积超层的违章行为,局里曾多次派人到达现场制止,并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应由当地镇政府监管。
  一个公开严重违法的项目,为何政府有关部门都袖手旁观且推脱责任呢?龙田镇人民政府陈副镇长介绍说,镇政府不是不管,只是因为没有执法权,只有向上级政府反映的责任。镇政府曾给市政府等部门反映了龙昇大厦违法建设等问题。福清市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也曾派人下来过,但调查处理的结果怎样,镇政府就不清楚了。
  允许龙昇大厦“先上车后买票”,这已经是执法的一种妥协和软弱表现,但业主还是我行我素,而且照样大张旗鼓违规违法建设。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福清市人民政府本应该及时依法对龙昇大厦进行限制、积极引导和妥善处理。但事与愿违,一年多来,龙昇大厦一直在不断违规建设,最终演变为如今这样一座违法的庞然大物,并已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龙昇大厦的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也就没有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其工程质量以及消防等安全显然难以保证。如果出现了问题,监管部门还能推脱责任吗?处罚不是目的,只有防患于未然才是政府监管部门的真正职责。福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处理该违法案件,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商报县域经济导报 | 作者:本报记者 林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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